本报记者 牛丽静
消息人士透露,央行制定的《支付结算组织管理办法》即将出台,其中,将确立第三方支付结算属于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类金融业务,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也将纳入央行监管体系;同时,央行将以发放牌照的形式,提高这一行业的准入门槛规模不断扩大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商,已经进入中国央行的监管视野。
《财经时报》获悉,由央行制定的规范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《支付结算组织管理办法》(下称“管理办法”)已经最后确定,正式文件很快就将出台。
所谓第三方支付服务商,是指中立于网上交易买卖双方,中立于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,自行建立支付平台连接买卖双方,连接商家与银行,提供网上购物资金划拨渠道的独立法人。
即便是在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与协调监管部主任李伏安看来,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平台下的电子支付发展速度,也已远远超过银行业和监管机构的想像。
《财经时报》了解到,管理办法是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纳入央行监管体系的标志性文件。这意味着,进入央行监管体系后,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也将由技术公司变身金融性的服务公司。
随着这一身份的确立,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与银行的合作关系,将逐渐向竞争关系转变。
超常规发展
自第一家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于1999年诞生以来,近几年这一行业发展迅猛,新兴电子支付工具不断出现,电子支付交易量也在不断提高,并逐步成为中国零售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统计数据显示,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市场2001年仅为1.6亿元;2004年,规模增长到23亿元;预计2007年市场规模将达215亿元左右。目前,中国提供网上第三方支付服务的机构已不下50家。
作为支付中介,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将完成款项在付款人、银行、支付服务商、收款人之间的转移,其所完成的每一笔资金转账都与交易订单密切相关,而并非像银行一样提供资金汇划服务。
据了解,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可以连接多家银行,打破银行间的壁垒,使商家能够同时利用多家银行的支付通道。
个人在网上支付的每笔交易金额虽然很小,但是量能累积很大,这使得第三方支付服务商拥有大量沉淀资金。甚至,一些大型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商每日沉淀的资金超亿元。 |